|
税收优惠政策
----符合国家以及我省鼓励类产业的企业,在2010年以前,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%以上的企业,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;
----新办生产性企业、商贸流通企业,自生产经营之日起,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,期满后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5年;
----新建基础设施建设、生态环境保护和高新技术项目,自生产经营之日起,8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,期满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;
----新办开采矿产资源的,自生产经营之日起,暂免征收资源税5年。
土地政策
----生产性企业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,可免缴60%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;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,免缴土地租金5年,期满后减半征收5年。
|